因工作需要,我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全省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选调名额10名,岗位详见《绵阳市梓潼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严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符合《绵阳市梓潼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5.愿意在梓潼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规定应该实行回避的人员。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工勤身份人员。
7.梓潼县在编人员。
8.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尚在试用期的。
11.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本次选调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管股2-50(联系电话:0816-8221496);
3.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凭《考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绵阳市梓潼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等选调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要求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所填报的信息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字确认,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
3.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考生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一)试讲时间及地点以《考试通知书》通知为准。报考者在考试当天须持《考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幼儿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除上试讲课,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五、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公开选调岗位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综合考察工作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负责,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考察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调动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选调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选调政策、流动程序等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8219234;
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16-8221496。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
梓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821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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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市梓潼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梓潼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原标题:梓潼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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