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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兄弟姐妹五个,两个儿子三个女儿,爷爷去世得早,奶奶自己独居。后来身体不太好,就到城里跟我们一起生活,由我父母和我们照顾。住了一段时间,她不习惯,要回老家住。幸亏一个姑姑嫁得不远,就隔壁,两座房子距离不到10米,我父亲就委托我姑姑照顾了,但每个月给十元辛苦费(八十年代初期的价),我亲眼看到的,我姑姑也没有推。后来奶奶去世,所有财产归我父亲和叔叔,三个姑姑只拿了些家俱用品什么做纪念。这就是当时当地的公序良俗,我们家做得自然,乡邻也没什么闲话,我父亲兄弟姐妹们感情很深,我们这些三代们也经常来往,感情很好。后来我兄弟三人,没有女儿,我夫人家是三个女儿,没有儿子。两个家庭什么都是平分,没什么话说,所以过得简单而平和。
照道理说,男女平等,女儿的权利要保障,外嫁女的权利要保障。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两个情况,一个是女儿嫁出去了,但是还是经常回娘家,经常给父母买东西,做点家务,父母生病也到医院照顾,有什么开支也跟儿子一样分摊,这个没什么问题,应该男女平等,保障女儿的权益。还有一种,女儿嫁出去后,按民间的“公序良俗”行事,什么都不管。就是周末回娘家做个客,其他什么事都是儿子媳妇的,当然父母住院还会去照顾一下的,出钱就不要指望了。结果父母去世了,要做新时代的女性了,什么都要求与儿子平分,要保障女儿、外嫁女的权益了。而儿子媳妇的权益如何保障?这是真实的事例,就在我的身边亲戚发生的事,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处理。
我写这段话,不是打拳,也不是挑起性别对立,是真的碰到这个问题了,不知道如何帮亲戚出主意。我跟儿子说,你是独生子,以后最好找个独生女或者纯女儿家庭,这样的鸡零狗碎的事就要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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