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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有关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过程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真心关爱、用心疏导、暖心救助,点亮未成年人“心灵灯塔”,照亮光明未来。
在关岭自治县花江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心理咨询师夏朝阳正在对小花(化名)和霞霞(化名)两姐妹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对她们近期生活心理状况的详细了解,心理咨询师从学习状态的调整、心理的调节等方面对她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疏导,真切的关怀和温情的陪伴也让小花(化名)和霞霞(化名)渐渐打开紧闭的心扉,开始主动向心理咨询师倾诉心里话。经过近一小时的心理疏导,两姐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心理咨询师夏朝阳表示:“做儿童工作,要具备专业和爱心,要懂得共情小朋友的感受,在过程中让孩子感受到国家、社会的关怀。”
“司法部门对小孩指导,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以后会加大联系。”家属表示。
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关岭检察院发现有的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在校外受到侵害时,学校因为对侵害信息不知情,故未对该未成年人进行更细致的心理疏导。针对这一情况,关岭检察院在征得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定期向未成年人展开心理咨询和通过校检合作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定期沟通、反馈该未成年人的情况,以“更长情”的温柔陪伴使未成年人获得“更持久”的心理帮助。
关岭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钟小润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心理疏导,让未成年被害人继续健康成长,监护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加强未成年人有效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检察机关一直努力的方向。”
为加强未成年人基层保护组织建设,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近年来,关岭检察院聚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重双向保护,照亮孩子成长路。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4件15人,提起公诉17件17人,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有力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促进“浪子”回头。坚持“六大保护”深度融合,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动建立13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创新设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站”和“家庭教育指导站”6个,并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以检察履职推动构建起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强化法治宣传,有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通过送法进校园、“检航号”公交车、法治微电影、“未检之声”普法广播等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更有力地守护好祖国的明天。
关岭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钟小润表示:“未检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是始终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继续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教和救助,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法治温暖未成年人。”
青少年是朝阳,内心燃烧着充满力量但不稳定的“小宇宙”。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始终坚持聚力守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让每一个陷入黑暗的青少年看到自己就是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抛下遗憾,抹去泪水,带着温暖和勇气征战星辰大海。
作者:杨化芳、孙豪杰 编辑:张小维 责任编辑:陈泽赟 终审: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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